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請各校確依「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」及「臺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 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」等相關規定辦理新生分發 事宜。
二、為避免每班平均人數超過本市規定,請各額滿需審查學校 確實依上開辦法審查並依規定進行學生改分發作業,另請 提醒家長,資格審查之先後不影響學生分發入學順序,請 家長於資格審查期間內(115年5月4日至5月8日)至校配合 審查即可。
三、請各額滿需審查學校以「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」電子郵 件功能提醒「同意授權調閱戶役政及地政資料之家長」, 於1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間進行「額滿學校優先資格線上登記」,並請於4月28日前完成線上核判作業。
四、針對不同意調閱者,或經線上核判不符合優先分發資格 者,請額滿學校除以電子郵件功能進行通知外,亦同時將 紙本複審通知單送至各國小聯絡箱,並請各國小將複審通 知單確實送達學生家長,以杜爭議。
五、檢送臺北市115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暨改分發學校名單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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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31|
{{ $t('FEZ005') }} 12|